关于本学期期末相关工作的安排
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 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本学期期末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幼儿园在12月31日前,以线上的形式为全体家长发放寒假通知书,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
2.义务教育阶段(不包括九年级)学校,即日起以学校为单位召开教学工作会议(会议形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安排好期末复习工作,于12月29日前组织学生开展线上测试(具体测试安排以教研室安排为准),12月31日前以线上形式为全体学生发放寒假通知书,明确假期要求和责任。
3.高一高二年级在2023年1月8日前,完成线上测试(具体测试安排以教研室安排为准),以线上的形式为学生发放寒假通知书,明确假期要求和责任。
4.初三、高三学生进入假期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具体要求随后另行通知,近期各校要安排好毕业班教学及管理工作。
5.各校、园同时做好期末学校财产管理和校舍安全、水暖电管理等工作,做好假期值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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