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通空间-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同心县石狮惠安小学

>学校首页>校园资讯>通知公告>内容详情
热门资讯
  • 暂无资讯

石狮管委会惠安小学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0-12-07 21:32 发布单位: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惠安 浏览量: 2619 【公开】

石狮管委会惠安小学

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使孩子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结合本园实际,特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教会精神,切实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坚定不移地纵深推进生态德育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

二、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汉喜

副  组  长:马少清、谢树民

控烟监督员:贺玲慧、纪小红、李兰、马小梅、白生玉、白本江、李秀花、锁成兴、马彦德、周慧蓉。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控烟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控烟工作。

2、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学校控烟工作。

3、组织教职工开展控烟知识的培训。

4、做好学校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控烟干预活动。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教室、实验室等处一律不设烟具,对来学校检查工作、开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及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烟招待。

5、落实校园内、各办公室无烟环境,室内禁止放置烟灰缸、吸烟用品等。

6、严格落实校园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7、控烟监督员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若有非本学校人员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劝阻;本校教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8、完成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控烟工作。

 

 

 

 

石狮管委会惠安小学

2018年2月

 

 

 

 

 

 

 

 

 

 

 

 

 

石狮管委会惠安小学

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使孩子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结合本园实际,特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教会精神,切实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坚定不移地纵深推进生态德育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

二、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汉喜

副  组  长:马少清、谢树民

控烟监督员:贺玲慧、纪小红、李兰、马小梅、白生玉、白本江、李秀花、锁成兴、马彦德、周慧蓉。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控烟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控烟工作。

2、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学校控烟工作。

3、组织教职工开展控烟知识的培训。

4、做好学校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控烟干预活动。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教室、实验室等处一律不设烟具,对来学校检查工作、开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及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烟招待。

5、落实校园内、各办公室无烟环境,室内禁止放置烟灰缸、吸烟用品等。

6、严格落实校园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7、控烟监督员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若有非本学校人员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劝阻;本校教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8、完成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控烟工作。

 

 

 

 

 

石狮管委会惠安小学

2019年2月

 

 

 

 

 

 

 

 

 

 

石狮管委会惠安小学

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使孩子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结合本园实际,特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教会精神,切实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坚定不移地纵深推进生态德育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

二、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汉喜

副  组  长:马少清、谢树民

控烟监督员:贺玲慧、纪小红、李兰、马小梅、白生玉、白本江、李秀花、锁成兴、马彦德、周慧蓉。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控烟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控烟工作。

2、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学校控烟工作。

3、组织教职工开展控烟知识的培训。

4、做好学校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控烟干预活动。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教室、实验室等处一律不设烟具,对来学校检查工作、开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及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烟招待。

5、落实校园内、各办公室无烟环境,室内禁止放置烟灰缸、吸烟用品等。

6、严格落实校园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7、控烟监督员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若有非本学校人员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劝阻;本校教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8、完成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控烟工作。

 

 

 

 

 

石狮管委会惠安小学

2020年5月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技术支持:宁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热线:0951-5559291   0951-5559148  
Copyright© 2020 nxeduy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16000125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493号 宁ICP备16000125号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